河南省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须知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8-02 00:00

河南省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须知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》、《河南省工会条例》的有关规定:

一、取得工会法人资格,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《河南省工会条例》的规定成立;

(二)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住所;

(三)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。

基层工会取得法人资格,不以所在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为前提条件。

二、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由工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》一式三份,加盖单位工会公章;

(二)上级工会批准建立工会组织的文件证明(本级请示和上级批复,复印件需加盖印章);

(三)工会选举主席的选举结果;

(四)上一级工会对主席选举结果的批准文件;

(五)工会法定代表人(工会主席)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
(六)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,应当于成立之日起60日内,携带上述材料向审查登记机关提出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书面申请。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,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准,符合条件的,办理登记手续,发放《工会法人资格证书》。

《工会法人资格证书》是工会法人的合法凭证。未领取《工会法人资格证书》的单位工会,不得以工会法人的名义开展活动。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受理部门:安阳市总工会法律和社会工作部

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372-2161635

         办证地点:安阳市总工会9楼905房间